根據(jù)《關于開展第三批青海省人才工作“伯樂獎”評選表彰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經(jīng)自下而上、層層把關、民主推薦、逐級審核,并在征求相關部門單位意見的基礎上,經(jīng)省人才工作“伯樂獎”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會議評審、復審,擬確定海東市委組織部、海西州委組織部、省財政廳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、青海民族大學人事處4家單位為第三批青海省人才工作“伯樂獎”表彰對象。
為充分發(fā)揚民主,廣泛聽取意見,接受社會監(jiān)督,現(xiàn)將擬表彰對象予以公示。公示期為2024年2月19日—23日。公示期間,如有不同意見,請以電話、信函或電子郵件等方式向省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反映。反映情況須客觀真實,以單位名義反映情況的需加蓋單位公章,以個人名義反映情況的應署實名并提供有效聯(lián)系方式。
聯(lián)系電話:0971—8487907、8258205、8585000(傳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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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海省人才工作“伯樂獎”評選
表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
2024年2月19日